一、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三、周五的16:00-17:30,其他时间不予开放。
    二、公司员工凭工作证借阅图书,不可代借。
    三、每人每次可外借图书2册(含专业技术期刊)或合订本1册,借阅期限为1个月。其他杂志期刊借阅期限为2周。
    四、借阅图书时,经读者自行检索目录后,由工作人员到图书室调出。借出前读者应认真检查图书,如有缺页、涂改、破损等,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交工作人员作技术处理。还书时如发现新的破损等情况,视其损坏程度及书籍的重要性做出适当赔偿。
    五、注意按期还书,如有需要,在借阅期内可办理续借手续1次,续借期1个月。逾期还书者按规定缴纳碍滞金,以每册图书1元/天计算。借阅期内遗失图书者,按原书价3倍赔偿。
    六、离职员工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归还图书。
    七、请大家自觉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,爱护书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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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维护:广东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更新时间 2005年4月30日